1987年7月,教育部委派许多不谙华文的教师担任华文小学的高职,包括校长、副校长、训导主任、课外活动主任等职位,教育部此举引起华人社会的强烈不满。由于1961年教育法令第21项(2) 条文[1] 始终没有删除,因此华社质疑 此举是华小改制为国小的前奏,故而集体向政府表示不满。
让华社感到极度不满的是,此“华小高职事件” 在华教界提出来多日后却仍未见教育部关注,因此当时反对此政策的包括朝野华基政党、董教总及全国各地的华团,在天后宫举办空前的华团政党抗议大会。许多华小更于这段期间进行罢课。可是华社的空前大团结却引来偏激的马来政客的非议。他们继而蓄意指鹿为马,扭曲华社要求教育部收回不谙华文人士出任华小高职的请愿举动为“质疑马来人的尊严与特权” ,同时发表煽动及侮辱性的言论,也不甘示弱,欲筹办一场五十万人的大集会。现任副首相、当时的巫青团团长纳吉甚至在巫青团集会中面不改色地高喊要“以华人的血来洗我们的马来剑” !(我们应感到欣慰,现任的巫青团团长相对温和,只是象征式地举马来剑!)
马来西亚当时政治局势顿时风声鹤唳,种族关系剑拔弩张,眼看形势即将演变为一场有如513那样的种族流血冲突事件,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医生迅速签下逮捕令,就在1987年10月27日至12月杪期间,马来西亚警察政治部援引了内部安全法令[2]展开大逮捕行动(代号“茅草行动”(Operasi Lalang) ,扣留了包括反对党、宗教、教育、工运、环境和公众利益集团的领袖们在内的106人。许多华教界及反对党领袖如沈慕羽、林晃昇、柯嘉逊、李万千、林吉祥、加巴星等人就这样无辜地被囚禁了一段时期。另外,当时政府还吊销《星洲日报》、《星报》(The Star)及《祖国报》(Watan)三家报刊的出版准证(后来获准复刊)。
“茅草行动”是马来西亚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大逮捕行动,它是马来西亚政治史最可耻的一页,一道令人永远痛心疾首的伤口,就如天安门事件是中国历史永远的伤口那样。“茅草行动”的发生印证了内安法令已遭到滥用,成为执政者用以对付异议分子的有利武器。其实,内安法令自马共宣布解散以后便没有存在的意义了,除了对于欲巩固其政权者。
今天适逢“茅草行动”二十周年纪念,冀望大家集体呼吁政府早日废除内安法令,以避免类似“茅草行动” 这种内安法令遭滥用的情况再度重演。让我们一起许大马一个更民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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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文授权教育部长认为适当时可把国民型华印小改为国民小学。
[2] 简称内安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 (ISA) 。在这条法令下,任何人可以在未经审讯的情况 下遭警方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扣留长达60天。过了60天,被扣留者可在内政部长批准下继续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遭警方扣留长达2年之久。显然这法令是违反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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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另外,请点击观赏由本文作者姚文彬制作的“茅草行动”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gi9HyL9YB8
2 comments:
熊先生开始业余采访的工作了? 虽然素未谋面, 还是一句相赠: "朋友, 加油!"
谢谢你,请问你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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